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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 “三严禁”、“四不准”的通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3-24
各系(部)、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和学院就业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教育部 “三严禁”、“四不准”就业工作要求发布如下:
一、“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二、“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学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如发现各系有违反“四不准”、“三严禁”工作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学生处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举报,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学生处就业服务指导中心:64289895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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