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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执行教育部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严禁的通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2-12

各学院、毕业生:

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现将教育部 “四不准”、“三严禁”就业工作要求通告如下:

一、“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三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

三、学校建立监督举报机制,畅通举报通道,如发现有违反“三严禁”、“四不准”工作要求的,毕业生可通过举报方式向学校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举报,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电话:64289895、64289552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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