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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总工会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妇联合会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6-04-07

各市劳动保障局、教育局、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

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省大中专技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首位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要设立专门为高校毕业生服务的窗口,向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高校较为集中地区的劳动力市场要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会。要在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中增加毕业生数据统计内容,做好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认真做好用人单位的需求预测分析,积极引导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毕业生理性择业。要发展适合高校毕业生求职特点的互联网就业服务,与教育、人事部门共同开展好高校毕业生网络联合招聘工作。要通过免费发放就业服务联系卡和就业政策宣传单、开通热线电话、在“劳动保障12333”设立热线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便捷的就业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培训指南、社会保险等就业服务。要选择具备条件的高校开展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努力将“产生你的企业构思”(GYB)培训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作为高等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选修课程,帮助高校培养一批创业培训教师。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联合教育等部门建立一批市级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为进入孵化基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项目、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一站式”服务。要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民办职业介绍机构举办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管理,对批准举办的招聘会,应确保服务质量,并做好安全工作。要特别关注女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避免性别歧视,维护女大学生就业权益。

二、突出做好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行动,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失业登记服务,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工作平台,建立专门台账,确定专人联系。对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要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岗位信息。各级职业培训机构要充分利用培训资源,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结合其意愿,组织参加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愿望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组织其参加创业培训,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小额担保贷款等后续服务。对离校后回原籍的“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困难职工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要逐户逐人地上门帮扶,建立帮扶绿色通道,优先帮助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和享受规定贴息,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做到“不挑不拣48小时内推荐就业”。

三、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做好二季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决定开展主题为“与青春同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助推百日攻坚”系列活动。

(一)“就业指导大讲堂”活动。一是就业政策宣讲。劳动保障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就业政策校园宣讲团,对辖区内的高校集中开展一次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介绍,引导高校毕业生把握形势,树立正确择业观。二是民营企业就业宣讲。由工商联组成宣讲团,介绍国家及我省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请知名民营企业家介绍民营经济的发展前景、就业环境、用工特点,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民营企业岗位信息。三是女性职业指导宣讲。由妇联组织开展齐鲁巾帼创业事迹报告团进高校巡回演讲活动和齐鲁巾帼创业导师行动,并有针对性地对女大学生进行职业指导。

(二)“激情创业校园行”活动。一是创业事迹巡回报告会。组织部分创业优秀典型组成创业事迹报告团,赴部分高校开展创业事迹报告,与创业大学生开展互动交流,从不同侧面宣传创业典型,用真人真事真情教育学生,在毕业生中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二是扶持万名大学生创业活动。结合创业助推“1+3”行动,开展扶持万名大学生创业活动。各级选取一定数量有创业意愿并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为其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其成功创业。三是创业项目巡展活动。各级劳动保障等部门单位,深入高校开展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向高校毕业生推荐适合其特点的创业项目。

(三)“岗位信息进校园”活动。一是组织好“民营企业招聘周”。5月中旬,组织开展主题为“为民营企业招聘员工搭桥,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铺路”的民营企业招聘周,汇集多方优势,积极促进大学生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二是开展“技能岗位对接专项服务”。6月份,各级职业介绍机构要通过开展专场招聘会、网络招聘会等方式,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实现岗位与技能人才的直接对接。

(四)“就业服务直通车”活动。一是开展就业服务宣传活动。与新闻媒体合作,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宣传专栏,专题宣传“与青春同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助推百日攻坚”系列活动的总体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政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等。二是开展辖区困难大学生走访活动。组织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深入本辖区登记失业的困难大学生家庭,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提供一套针对性强的就业服务方案,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三是开展就业维权行动。6月份,各市劳动保障部门要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针对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的维权服务行动,依法打击侵害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

四、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各级劳动保障、教育、总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要大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主动联系新闻媒体开展新闻报道,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的良好舆论环境。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延长各项活动时间。每项活动结束后,请各市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总结,分别报送本系统省级部门。


附件:“与青春同行 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助推百日攻坚”系列活动安排


政府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日期 2019年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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