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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重庆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3-30

一、补贴对象

   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5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

三、补贴申请

   向小微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四、注意事项

   (一)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二)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五、文件依据

   (一)《关于印发<百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35号);

   (二)《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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