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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2021年春季征兵政策
来源:合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3-25

一、兵役登记

2021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4周岁的重庆市户籍男性公民(含在重庆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均应参加登记;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也可登记。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

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至6月30日。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登记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区县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行政监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依据《兵役法》及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对“拒不履行国防义务,拒绝、逃避兵役”等行为,要进行联合惩戒。重庆市对适龄公民实行兵役登记情况查验制度,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及进行在校生学年学籍电子注册时,高中阶段学校(含中专、职高、技校)在学生毕业离校时,公安部门在办理公民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出国(境)等相关手续时,应查验适龄公民兵役登记情况,未进行登记的,应督促适龄公民依法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入伍基本条件

男青年: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当年1231日前年满18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24周岁。男兵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20日,下半年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8月15日。

女青年:上半年应征报名为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至22周岁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今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岁。下半年应征报名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年满1822周岁。女兵应征报名时间:上半年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5日,下半年2021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15日。

身高:男青年1.60米以上,女青年1.58米以上。

体重:男性17.5BMI30,女性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

视力:两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三、征兵优待政策

(一)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重庆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按不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计发(2020年为11382元)。

(二)奖励政策。1、义务兵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荣立一等功的,按照当年优待金标准100%奖励;荣立二等功的,按70%奖励;荣立三等功的,按40%奖励;评为优秀士兵的,按20%奖励。2、进藏进疆服役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对从重庆市参军入伍到西藏、新疆两地服役义务兵,按照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三)安置政策。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役满12年的;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4、是烈士子女的。

(四)政府扶持就业创业。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每服役1年不低于退役时上年度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标准发放(2020年为11382元)。

2、适当放宽招录(聘)条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聘用职工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退役军人。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免费组织职业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按照350元/月补助生活费。

4、税收减免: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国家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五)应征服现役后,本人和家属都享有国家和社会的多方面优待,如:军人依法优先购票、优先进站,在机场值机、安检、登机有专用通道;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以及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等享受免费或价格优惠;在部队体系医院可享受优先就诊、公费医疗;在部队立功受奖,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慰问、送喜报等。

(六)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1、入伍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尚未入学的高中毕业生享受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保留入学资格;大学在校生入伍保留学籍;保留大学学籍或入学资格的士兵,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年。

3、大学生入伍义务兵一次性奖励金制度。对从合川区入伍的大学生(含高校新生)义务兵,按照5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义务兵,按照8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4、服兵役经历可替代顶岗实习。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重庆市高校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师范、医药卫生类除外),未完成的顶岗实习可由应征地区县征兵办统筹组织,高校根据区县征兵办出具的实习鉴定证明按规定办理毕业手续。

5、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先安排服役方向。为大学生参军入伍开辟“绿色通道”,应征大学生随到随检,“双合格”大学生优先安排入伍,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服役方向。

6、报考硕士研究生优先政策。①从2021年起,扩大“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目前的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②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③退役士兵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①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及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参加普通“专升本”选拔,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单独划定分数线;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免试参加选拔。从2022年起,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和成人本科。②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8、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需要转专业的,学校依政策予以优先落实,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学校同意,履行相关手续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拓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安置渠道。①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报考入伍地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优先录用。②各区县乡镇机关的专职武装干事职位空缺时,可以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考。③鼓励深度贫困地区结合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设置一定数量的基层公务员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在组织选调生招录时,高校党委积极推荐有服役经历的大学毕业生报考。⑤适当提高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招录退役军人比例,其招录计划不低于总计划的10%;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分。⑥鼓励部分基层行政执法职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考。⑦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重庆市国有企业、消防救援队伍和重庆警备区聘用文职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⑧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0、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业帮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学习确有困难的,高校结合自身实际,合理调配现有教学力量,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开展补课、单独辅导等服务,帮助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顺利完成学业。

1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报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①具备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参加提干考试,经过6个月任职培训后即可成为军官。取得全日制大专学历且学籍信息在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数据中心注册的士兵,可以参加专升本考学,经过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后即成为军官。②义务兵服役两年期满,大学毕业生士兵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选取士官,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其中,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一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以直接转改为中士第二年,非全日制学历和高中以下学历转改为下士第一年。下士每月工资5600元起,中士每月工资7000元起。③大学生士兵优先安排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可竞选担任班长骨干,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以免试进入士官学校学习一年。


合川区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87103507、87103519;

廉洁征兵举报电话:87103503、87103506。


合川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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