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下载专栏 > 正文
下载专栏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关于面向校内外招募就业创业导师的通知
来源: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发布日期:2024-04-19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关于面向校内外招募就业创业导师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及创业观念,提升就业创业意识及竞争力,明确自身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激发大学生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热情,结合学校实际,决定招募就业创业导师,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就业创业,成就精彩人生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29日

三、申报对象

校内教师、校外就业创业专家及企业代表

四、申报方式

自荐+单位推荐

五、申报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2.热爱就业创业教育工作,热心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教学与研究;

3.愿意投身大学生就业新创业教育指导工作;

4.担任过就业创业教育授课任务、有大学生就业创业训练相关项目或大学生相关学科竞赛指导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导师职责

(一)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就业创业相关活动、会议,如就业创业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等;

(二)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市级、区级、校级就业创业大赛;每年参与就业创业指导、就业创业培训等活动不少于4次;

(三)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了解学生的兴趣、特长和职业倾向,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学生确定合适的职业发展路径;

(四)为学生提供就业相关的咨询服务,包括求职技巧、简历制作、面试准备等方面的指导,帮助学生提高就业竞争力;

(五)关注学生的职业发展情况,定期与学生进行沟通,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为学生提供持续的指导和帮助;

(六)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学生提供项目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帮助;

(七)保护创业者的商业秘密。

七、导师退出

(一)导师因为时间、工作地点变化或其他自身原因均可提出退出申请;

(二)导师在退出前,应做好交接工作;导师退出后,仍有义务对相关资料保密;

(三)导师连续6个月不参加学校的各类就业创业活动及相关工作的将视为自动退出;

(四)出现下列行为,将被劝退:1.经核实,有明确证据证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2.经核实,有明确证据证明以导师名义或利用参与就业创业工作服务机会谋取个人私利的;3.存在不当言论,给导师队伍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工作安排

(一)申报。申请人向学校就业服务指导中心递交《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业绩、职业证书等佐证材料的电子件。

(二)审核。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学生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公示。通过审核的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公布。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纳入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创业导师库。

(五)颁证。为就业创业导师发放《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创业导师志愿服务证书》。

九、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组织推荐。各学院要加强宣传和组织工作,切实4月29日11: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附件1)、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将电子档及盖公章后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cqdwjmxyjy@163.com

(二)注重评价,强化运用。每年3月底前,组织行业人员、专家对就业创业导师上一年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评价,对服务业绩突出的就业创业导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评区县级、市级、国家级评优评先活动。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创业导师志愿申请表

        附件1: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就业创业导师申报表.docx

2.就业创业创业导师申报汇总表

附件2:就业创业导师申报汇总表.docx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处

2024年4月19日


(联系人:王晋毓,联系方式:17784777779)




版权所有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中国 重庆 合川区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 401520     电话:023-64289895    

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公开邮箱: cqdwjmxyjy@163.com      备案号:渝ICP备070028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