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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就业援助(一)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5

  1.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分别包括哪些?

  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零就业家庭、脱贫户(原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一般认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心理、身体、学业、经济、综合素质等方面处于弱势的毕业生。。

  2.什么是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是指,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或为降低企业的用人成本,鼓励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上述个人或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实行先缴后补,给予一定费用补贴。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以下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社保补贴:

  (1)为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网约车驾驶员。

  补贴标准为实际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要向街道(社区)申报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每年3月或9月向就业登记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年度补贴,填报申请表。

  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由本人签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单位、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社会保险征缴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3.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由政府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对符合条件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政策。

  4.公益性岗位主要包括哪些?

  (1)协助管理类岗位。主要指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和职能机构从事公共事务管理的非营利性服务岗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基层就业服务协管、劳动仲裁调解、劳动保障协管、社会保险协理、医疗计生防疫、食品药品监管、司法宣传调解、民政协管、交通协管和文明劝导等。

  (2)公共服务类岗位。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岗位:公共环境绿化、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公用设施维护、道路维护、治安巡逻、文化科技体育服务、助残服务等。

  5.社区和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社区和公益性劳动组织,可按规定享受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公益性岗位补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出自2016年,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的《重庆市公益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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