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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南——就业援助(二)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05

  6.什么是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是指,由政府或其他用人单位开发的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的服务性岗位或协助管理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和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给予一定期限、一定额度的工资性补贴。该补贴拨付给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单位,目的在于降低用人单位的成本,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7.什么是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是指,对就业困难人员、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指定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定费用补贴,该补贴只发放一次。毕业年度离校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培训,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可以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照市物价局(渝价〔2016〕128号)全额执行。专项能力考核补贴标准按照渝价〔2016〕128号文件对应的初级工操作技能鉴定费标准全额执行。申请人到认定的鉴定机构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后,由鉴定机构向人社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凭证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按规定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8.什么是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如何申请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是指,对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的,据其参加培训情况给予一定费用的补贴。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此规定,可凭借职业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向职业培训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应附:本人《居民身份证》、登记证等复印件、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培训或就业证明等材料、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后,培训合格并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6个月内没有实现就业的,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给予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60%给予补贴。

  9.什么是在校求职创业补贴?

  在校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是针对重庆市内高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由有关部门核定后直接发放。

  10.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哪些服务内容?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毕业生免费提供下列服务:

  (1)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2)职业岗位供求信息;

  (3)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4)职业培训信息;

  (5)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6)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7)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

  (8)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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