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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
创业培训补贴
来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04-10

一、适用人群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六类人员;

   SYB创办你的培训——六类人员和创业1年内的社会劳动者;

   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创业1年以上的社会劳动者;

   网络创业培训——六类人员和已创业的社会劳动者。

二、补贴条件

   1.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

   2.每人每年参加我市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不超过1次(以培训开始时间为准),累计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后,不再享受就业补助资金列支的职业培训补贴。

   3.参训人员年龄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三、补贴标准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培训:24课时,补贴标准400元/人;

   SYB创办你的培训:80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其中,已参加GYB培训或已创业的,可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100元/人);

   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

   网络创业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300元/人。

   培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按补贴标准11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90%补贴;参训时已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100%补贴。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学员个人或培训机构。 

四、补贴申请

   培训机构垫付培训费用的,由培训机构按照“机构垫付、先垫后补”原则享受培训补贴。培训对象缴纳培训费用的,由培训对象按照“个人申报、直补个人”原则享受培训补贴。

   培训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培训对象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后,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无需申请,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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